借阅证办理
新办借阅证
教职工凭本人工作证或离退休证办理图书借阅证,办证时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新生在入学后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带上所在院系全体同学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及各班同学办证信息的电子版(包括姓名、班级、学号、性别等),到图书馆二楼采编室办理。
补办借阅证
需补证的读者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图书馆二楼采编室核查借书情况,办理补办。
借阅证挂失
读者发现借阅证丢失后,应及时到图书馆各书加办理挂失,以免他人冒用。
违规使用借书证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依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相关校规校纪的原则精神和有关条款制订。
1.使用他人借书证
*本校人员: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1个月。
*校外人员:停止借证方(即本校人员)借书权2个月并扣留书证。
2.使用失效借书证(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书证)
使用本人失效借书证:
*本校人员:停止借书权2个月;扣留失效证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院系。
*校外人员:(已毕业或调离本校的人员):扣留失效证件。
使用他人失效借书证:
*本校人员:停止借书权3个月;扣留失效证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
*校外人员:停止借证方(即本校人员)借书权3个月;扣留失效证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校人员所在单位。
3.盗用、冒用他人借书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书证 对盗用、冒用他人借书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书证者,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对校内人员,同时还要停止借书权6个月。
4.使用伪造借书证 对使用伪造借书证者,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对校内人员,同时还要停止借书权6个月。
5.如系累次违规,将加重处罚,或考虑取消其读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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